通常,F(xiàn)AG滾動軸承的許用轉速要根據(jù)它的許用工作溫度確定。工作溫度取決于軸承工作時摩擦發(fā)出的熱量、傳入軸承和軸承散出的熱量。對由溫度決定的轉速影響因素有軸承類型、尺寸、精度和軸承周邊部件,以及游隙、保持架結構、潤滑和載荷。
FAG軸承型號表中已列出。根據(jù)DIN 732的部分中所指出的標準條件確定了軸承的許用轉速。實際工作環(huán)境中的條件與參考條件不相同時,例如載荷、油的粘度、允許溫度等方面。DIN 732的第二部分草案中包含了確定實際熱力學允許工作轉速的方法。
極限轉速可能高于或低于參考轉速。它只考慮了必須考慮力學的極限,和必須作為許用的工作轉速。另外應注意在轉速很高和加速度很大時,F(xiàn)AG軸承的載荷不能很小。
極限轉速
決定極限轉速的因素是力學的限制,即FAG軸承零件的強度或接觸式密封的滑動速度。進口軸承性能表中給出了極限轉速和標準未限定的參考轉速即對接觸式密封的軸承轉速的限制。在這些情況中極限轉速用于相當P/C約等于0.1的載荷,工作溫度70°C,油浴潤滑,一般安裝條件。
FAG軸承型號表中極限轉速低于參考轉速,則表明它是一極限值,例如由保持架強度限制的值。在這種情況下,較高的極限值不能用。
參考轉速
在DIN 732草案部分中定義的參考轉速為FAG軸承在參考溫度下熱平衡時的轉速。在這個轉速時,F(xiàn)AG進口軸承所摩擦發(fā)熱量和通過軸承座散熱量速率相等,達到熱平衡。
確定熱參考轉速時,是以FAG滾動軸承的正常工作條件為基準,這些條件適用于各種類型和規(guī)格的滾動軸承,但主軸軸承、四點接觸于軸承、彭形滾子軸承和推力球軸承除外。
參考工況
在實際條件下,F(xiàn)AG軸承的平均溫度達到其允許使用值時的轉速稱為熱允許工作轉速nper,簡稱熱力學允許工作轉速,它可以由熱參考轉速nB乘以熱速比系數(shù)fn計算得出,即:
fn的確定在DIN 732(草案),F(xiàn)AG產品以標準草案為基礎,而且它不采用計算方式,而是用計算線圖使向心軸承、向心滾子軸承和推力滾子軸承的選擇簡化。
速比系數(shù)fn計算:
正常工作范圍:0,01 < kL < 10,0,01 < kP < 10,fn可以用以下近似公式計算:
fn:熱速比系數(shù)
KL: 潤滑膜參數(shù)
KP: 載荷參數(shù)
散熱通過軸承座表面
散熱的潤滑劑L
總散熱:
潤滑膜參數(shù) KL:
載荷參數(shù) KP:
1: 向心軸承參考
2,推力軸承參考
kq = 傳熱系數(shù)
Ar = 軸承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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